湛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掛牌督辦2022年火災高風險區域及重大火災隱患單位的通知
各縣(市、區)人民政府(管委會),市府直屬有關單位: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通知》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要求,為進一步加大我市不放心區域、不放心場所整治力度,按照《廣東省消防安全委員會關于印發〈2022年全省消防工作意見〉的通知》(粵消安〔2022〕1號)要求,綜合全市各地火災形勢、消防工作情況和排查上報名單,經實地調研評估,市政府決定對我市3個火災高風險區域和5家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實施掛牌督辦(名單附后)?,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各地、各部門要充分認清重大火災隱患潛在的危險性和工作的重要性、必要性,嚴格落實“黨政同責、一崗雙責、齊抓共管、失職追責”和“管行業必須管安全、管業務必須管安全、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”的要求,切實把推進隱患整治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,研究制定具體整治方案和工作進度表、路線圖。各地政府主要負責人作為整治工作第一責任人,要親自抓部署、抓落實,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。各縣(市、區)要按照《湛江市消防安全委員會關于印發〈2022年全省消防工作意見〉的通知》(湛消安〔2022〕8號)要求,至少掛牌督辦1個火災高風險區域(省、市政府已掛牌的,本級政府可不掛牌)和3家重大火災隱患單位。
二、各地開展整治過程中,要認真學習借鑒其他地區和單位整治工作成功經驗,立足本地實際,緊密結合消防安全大檢查,全面開展火災隱患問題排查,建立健全場所底數清單、隱患清單和責任清單。要著力解決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、火災隱患排查整治、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和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等方面的突出問題,確保全面完成整治任務。要進一步完善被掛牌督辦區域和單位消防安全管理長效機制,牢牢守住安全底線,提升消防安全本質水平。各地掛牌火災高風險區域和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應于2022年12月15日前完成整改。
三、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(市消防救援支隊)要強化協調統籌,定期組織開展督導,指定專人跟蹤指導被掛牌督辦區域和單位落實整改工作,并于2022年底前委托第三方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進行現場核查驗收(驗收細則另行印發)。對完成整治任務的區域和單位,將予以摘牌銷案;對未完成整治任務的區域和單位,繼續掛牌督辦。整治工作驗收情況納入市政府對各地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內容。
各地整治工作方案、聯系人名單,請于2022年6月16日前報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。整治工作進展情況,請于每月30日前報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。(聯系人:周湘川,聯系電話:0759-3188365)。
附件1:2022年市政府掛牌督辦的火災高風險區域
附件2:2022年市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